首页
>特色服务>助企纾困专区>政策新闻>惠企政策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发展 “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 06- 09 14: 16浏览次数:

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宜宾市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69

宜宾市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宜宾市建设全省经济副中心、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经济副中心、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的关键时期。面对经济下行、疫情反复、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多重压力,宜宾市主动适应国内外发展环境的深刻变化,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统一大市场。

宜宾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提高行政办事效能、降低行政事务交易成本、推动行政作风转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政务服务全面提升,营商环境全面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发展,非公经济蓬勃发展。创建全国民营经济示范城市,实现全国一流、人民满意的政务服务,为全市推进高质量发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本规划依据《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三五年景目标纲要》《宜宾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编制,分析“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发展环境,提出促进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以及保障措施,为“十四五”时期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工作提供指引。

第一章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宜宾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对宜宾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成功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长宁6.0级地震、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等严峻考验,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政务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发展,营商环境显著改善,非公经济取得突破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

一、放管服改革成效显著

简政放权稳健推进。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定《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指标牵头单位工作机制(试行)》。依法清理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对外公布政务服务事项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制定《宜宾市行政审批局相对集中行使行政权力改革实施方案》,逐步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全面推行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并联审批,建立健全四级纵向联动审批机制。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承接省政府赋予区域中心城市省级行政职权事89项,将市本级城市规划建设管理28项行政权力下放,将6个部门269项行政权力委托三江新区行使。

放管结合公正高效。建立部门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准入负面清单以及中介服务和证明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权力公开透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确保权力运用公正高效。建立健全权力监管制度,开展第三方监测评估,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

优化服务成效明显。率先在全省实行“全天候”政务服务,实现365天不间断多元服务,“宜宾市全域推行‘全天候’政务服务着力提升人民群众改革获得感”入2020年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典型做法且得到《国办专报》《人民日报》的肯定。全面推进“一门服务”“一窗受理”,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一证通办”“一照通办”,逐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推行企业开办“零见面”“零等候”“零成本”。推行“马上办”,实现现场办结、立等可取。多次获得全省政务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二、政务服务质效提升

运行机制得到优化。强化顶层设计,构建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长效运行机制,形成年度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典型案例清单“三张清单”。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完善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工作方案,深化基层“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

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构建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切实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办事制度、服务场地、服务设施等标准化建设。加快建设宜宾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云上审批服务平台。在全省率先制定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代办点建设市级标准。市政务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有序推进。5个区县政务服务中心达到省一级标准,115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达到市一级标准;村(社区)全部建立便民服务代办点。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连4年在省政务中心年度考评中名列全省第一。

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全力推进“一窗受理”改革,认真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三项制度”。推进“跨省通办”“川渝通办”,制定市、县“跨省通办”事项清单,设置“跨省通办”窗口。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效率,确保平台办件按时办结100%。整合政府服务热线,12345市民服务平台实现7×24小时服务。宜宾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在第三方测评中多次名列前茅,荣获“全国十佳热线奖”、“2020年度四川省三八红旗集体”,入选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创新实践案例和中国智慧城市优秀案例。

三、非公经济总量稳健增长

机制环境不断优化。市非公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领导小组职能不断完善,组建了宜宾市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发展局,召开了宜宾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暨农民工创新创业发展大会。印发了《中共宜宾市委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出台了宜宾市民营经10条,设立了3000元民营经济专项资金。出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克时20政策、支持智能终端产业、新能源与智能汽车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白酒产业、新材料产业、医疗器械产业、纺织产业、茶产业等政策。设立全国首家10亿元规模的四川长江民营经济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增加值总量实现突破。2020年,宜宾市实现民营经济增加值1637亿元,是2015年的1.9倍。在全省排名从2016年的第5位提升到2019年的第3位。“十三五”期间,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年均增长8.2%,比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7.9%)高出0.3个百分点。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速连4年居全省第1位。2020年,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8.4%半壁河山地位进一步巩固。

非公市场主体活力提升。2020,宜宾市共有民营市场主35.97万户、居全省第3位,增速(17.92%)居全省第1位,民营市场主体占全部市场主体的比重达到98.1%、居全省第2位。动力电池、汽车、智能终端、轨道交通等新兴产业从无到有、快速发展,宁德时代、吉利、极米、朵唯、温氏等行业龙头企业入驻宜宾。

四、公共资源交易持续规范

交易总量面扩量增。“十三五”期间,完成各类公共资源交19679宗,成交总价1465.79亿元,节约资金70.85亿元。实现电子化交易8395宗,节约财政资金70.85亿元(其中工程建设2842宗、政府采购5553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327宗,涉及土地面积30202.87亩,成交总价550.61亿元;矿业权出让33宗,成交总价4.05亿元;国有企业资产、股权转让69宗,成交金额4.72亿元;公车拍卖25场(次),成交车辆604辆,成交总价1544.74万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10830宗,成交总额18.3亿元。

交易机制不断完善。完善工作体制机制,深化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深化全流程电子化,“一网三平台”全面升级,完成宜宾市“互联网+”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和一体化网上竞价平台建设,实CA联互3.0兼容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使用,开发手机数字证书应用。深化“一窗式”受理,推行全天候服务,规范中介服务,严格保证金管理,实施信用承诺制度。全面推行不见面开评标、异地远程评标。全力推行电子保证保函。“智慧监督”水平不断提升,实施全流程、全天候在线监督,推行互动式监督。全面实施交易档案电子化,规范档案管理。严格开展服务质量评价。

交易工作成效显著。打造风清气正的交易环境,提高交易的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切实降低交易成本。全域创建“示范交易中心”,市本级10个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被授予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交易中心”,是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确定的9个国家电子招标投标试点省市之一。多次在省政府办公厅开展的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综合考核中名列前茅。

五、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政策环境得到优化。召开全市抓项目促投资暨营商环境建设大会,成立宜宾市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宜宾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评办法(试行)》, 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纳入各区县和市直部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印发《宜宾市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办法》《宜宾市民营企业诉求处理机制》,搭建全市统一的企业诉求处理平台,切实加强非公企业权益保护和纾困解难。多次被省政府办公厅表扬为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

商业环境不断提升。宜宾是全国营商环境百强城市。交通、科创、文教优势逐渐形成,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三江新区获批全省首个省级新区。国家综合保税区、国家临时开放口岸、四川自贸试验区宜宾协同区等开放平台高效运行。政策保障能力不断提升,获批全国首批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开展宜宾市“十百千”维权护航行动,联动治理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和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开展“双千”活动,全市千名领导干部通过“进企业、结对子”切实为企业“解难题、促发展”,营造重商安商亲商氛围。“宜宾市政银企三方合力共解融资难题”入2019年四川省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第二章  发展形势

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追求高质量发展。四川加快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入实施“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宜宾作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战略的交汇城市,机遇与风险挑战并存。

一、发展机遇

当前,宜宾正处于重大战略机遇期、区位优势凸显期、蓄积势能迸发期、追赶跨越关键期。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公共资源交易体量增长突飞猛进。

发展大局稳中向好。一是重大战略机遇叠加,“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在宜宾交汇叠加。二是科教优势加快成势,大学城科创城建设效果凸显,产教融合深入推进,人才短板加快补齐,新兴产业蓬勃发展。三是区位优势更加凸显,成贵高铁建成通车,成自宜、渝昆等高铁加快建设,是全国铁路枢纽、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背靠成都、依托成都”,“联动重庆、借力重庆”。四是开放优势逐步形成,宜宾加快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着力建设四川南向开放枢纽门户,是全国区域级流通节点城市,国家综合保税区、国家临时开放口岸等高效运行。

顶层设计战略要求。《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作出重要部署,为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指明了方向。法治化建设为政务服务提供了有效制度保障。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政务服务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数字政府”为政务服务发展提供了战略方向。《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要推进“放管服”改革向基层延伸。健全完善各级政府权责清单和服务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完善五级政务服务体系,统一服务标准和规范。推进镇村便民服务中心、站点标准化建设,实现乡镇可办、村级代办、就近能办。全面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完善和延伸统一高效的电子政务网络。《宜宾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持续优化政务服务,让市场主体拥有更多获得感。

政务服务改革攻坚。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即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健全政务服务标准体系。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即规范审批服务、规范政务服务场所办事服务、规范网上办事服务、规范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规范开展政务服务评估评价。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提升智慧化精准化个性化服务水平,提供更多便利服务。

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深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政策要求,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实施细则》等政策要求,推进宜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领域监管。推动碳排放权交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非公经济前景广阔。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民营经济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强调“三个没有变”。《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提28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民营经济20”,《中共宜宾市委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10意见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二、风险挑战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发展趋势凸显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全球化遭遇逆流,全球经济衰退风险加大。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发展,数字经济风起云涌,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宜宾市属于西部内陆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较为薄弱,产业转型压力较大,县域经济依然脆弱开放程度还不够深。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全面小康、共同富裕背景下人民群众对便捷高效个性化的政务服务需求持续升级。“双控”“双碳”对绿色政府数字政务的要求不断提升。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增强风险意识,谨防超预期风险,树立底线思维,于变局中开新局。

“放管服”改革进入深水区。改革任务有待深化,对“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足。简政放权联动不顺畅,个别基层对下放的权力“接不住”。行政审批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减时限有待深入推进,流程再造有待进一步深化,证明事项清理需持续优化。

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不足。政务服务标准不统一、数据共享不充分、区域和城乡政务服务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对数字政务认识不足、应对不足,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有待提升,全流程网办事项占比较低,线上线下服务不协同,系统对接进度较慢,仍存在二次录入等问题。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程度不高,数据孤岛现象没有得到根本改变。政务服务保障能力不足,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不足。服务阵地专业人才、设施条件有限,存在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集成服务能力有待提升,距“一件事一次办”还有差距,政务监管需加强。网络数据安全压力持续增大。

公共资源交易面临新挑战。新时期要推动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向纵深发展,完善要素市场制度、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存在交易主体履行职责不到位、代理机构无序竞争、交易风险防控措施仍需加强等问题。智慧化交易和远程评标机制有待健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不足。队伍建设和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法律、经济、信息等专业人才梯队不合理。交易监管存在薄弱环节,协同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有待加强。

非公经济面临新困难。当前,非公市场主体市场需求不足,要素成本不断上行,供应链保障能力不足,供需两端受到挤压。民间投资增速乏力,宜宾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不及全国平均水平。企业发展能力不足,缺少龙头非公企业,没有全国民企500强企业,只有4家四川省100强民营企业。非公企业规范化发展程度不足。资源环境约束趋紧,非公经济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面临瓶颈,传统产业和落后产能转型升级压力大。政策落实仍不到位,欠缺政策评估和督促机制,政策制定精准性不足,难以落地见效。

营商环境仍需优化。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进一步改善的需求更加迫切。营商环境指数与宜宾的经济地位不符。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机制需进一步完善,非公主体的“三山”“三门”客观存在。政府主动服务、靠前服务的意识不足。非公企业维权工作仍存在难点和堵点。财政扶持非公经济的力度有待加强,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力度不足且办法不多。

综合判断,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宜宾“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提档升级、非公经济健康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挑战前所未有,机遇前所未有,机遇大于挑战,必须把握发展规律,保持发展定力,加快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实现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第三章  总体思路

“十四五”时期,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全力打造全国全省一流政务服务品牌。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非公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四川省委十一届历次全会、宜宾市委六届一次、二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公经济的重要论述以及对四川、宜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宜宾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国家区域中心城市做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把党的领导贯穿优化政务服务、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政务服务、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促进非公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共同富裕,激发全体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保护非公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经营权等合法权益。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堵点难点问题,着力破解关键掣肘和体制机制障碍,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增进人民幸福感获得感。

坚持对标一流。对标国内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先进经验做法,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设计,加强政务服务协同联动,坚持数据赋能,加强信息共享与安全,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坚持公平可及。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多元化、个性化、贴心暖心的高质量服务。不断提升基层、边远和欠发达地区政务服务能力,推动政务服务区域间均衡发展。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进一步统一思想,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要素自主有序流动和高效公平配置,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引导要素支持非公经济,加强市场监管,完善政务服务,营造法治诚信的社会环境和公平高效的市场环境。

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依靠创新驱动战略实现非公经济转型升级,走“专精特新”发展模式。坚持绿色集约发展,实现更高质量、更高能效、更加低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要打造营商环境高地。软硬环境都重要,硬环境要继续改善,更要在软环境建设上不断有新突破,真正做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

三、发展目标

2025年底,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更加好办易办,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全面建成,数字政务、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政务服务达到全省一流、全国示范水平。实现一流交易秩序、一流交易平台的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明显优化,市场主体活力充分释放,民间投资动能充沛,非公经济总量稳健增长,成功创建全国民营经济示范城市。

2025年底,90%以上县(区)政务服务中心面积达到省一级标准。所有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面积达到省二级标准以上,其中70%以上达到省一级标准。构建城市30分钟政务服务圈、乡镇1个小时政务服务圈。创建全国一流的区域性公共资源交易示范中心。打造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的“四最”营商环境营商环境评价指数进入全省前三。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达4000亿元,平均增速10%以上,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65%以上,民营上市公司7户以上。

第四章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深化“放管服”改革是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动力的关键。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线,以提升利企便民获得感为目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放要放出活力,放出创造力;管要管出公平,管出质量;服要“服”出便利、“服”出实惠。

一、持续简政放权,放出活力

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规范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实现涉企事项减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费用、减时限、减跑腿。实行“证照分离”改革,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汽车和电子电器等行业生产准入和流通管理全流程改革,为企业松绑减负。整合职业资格,减轻群众取证和拿证的负担。

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清理取消、归并、压缩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编制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理多部门管理的重复审批,整治各类变相审批。加强对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的监督。加大对基层放权力度,实现群众就近办。

推行动态清单管理。将全部行政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逐项明确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有效期限、收费等要素。及时编制审批事项权责清单,确保有权必有责,建立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推进“一枚印章管审批”。推进相对集中行使行政权力改革,逐步过渡到“一枚印章管审批”。及时跟进做好省、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下放审批权限的承接落实,加大权力下放力度,应放尽放、能放则放,深化就近办、多点(跨区)可办、少跑快办,提高基层承接审批权限的能力,放要放得下,接要接得牢。

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依法降低准入门槛。简化业务流程,推行企业开办全程网办、不见面审批,将企业开办审批压缩至一个工作日。推广“营商通”掌上服务平台应用,实现企业开办“零见面”“零成本”。推进企业简易注销改革。深化投资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精简整合审批流程,优化多规合一、多图联审、联合验收等协同联审,设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

二、持续强化监管,管出公平

坚持放管结合,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对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要同步落实监管责任和措施,防止监管缺位。加快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完善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等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法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强化公正监管。强化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一网通享”。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

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健全跨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完善抽查制度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减轻企业负担和权力寻租。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跨部门共享。

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加强监管数据归集、计算与共享,建立监管数据推送反馈机制,明确风险预警协同处置流程,实现一处发现、适时预警、多方联动、协同监管。

加强政府协同监管。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监管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打破部门界限,形成监管合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乡镇(街道)下沉,逐步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体系。

持续推进信用监管。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运用大数据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市场主体信用“红黑名单”认定机制。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实现全社会参与的综合监管。实施分类监管,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异议申诉等机制。

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建立重点监管清单制度,完善重点领域适时跟踪监管。对新经济领域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加强对监管的监管,健全政务服务效能监管制度。完善监管标准体系,规范监管执法行为,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督查风险隐患和监管漏洞,进一步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加强行政效能电子监管系统应用,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实时监管。

三、持续优化服务,“服”出便利

持续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提高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服务质量、效率和群众办事便利度。

持续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持续推进集中行使审批权和提供公共服务,依法对行政审批部门和窗口审批员充分授权,努力实现现场办结审批。推进政务服务实体大厅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融合,加强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提升窗口服务专业化水平。推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原则上不再保留政府部门单独设立的服务大厅。

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使行政权力改革。按照成熟一个单位,划转一个单位的审批事项、编随事转、人随编走原则,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使行政权力改革。依法界定、科学划分行政审批局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监管职责,厘清职责边界,建立健全审批监管衔接机制,加强协同配合,强化相对集中行使行政权力改革后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确保拟划转事项“划得出、接得住、运行畅”。

大力推行“不见面”审批。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加大力度整合政务服务资源,统一网上政务服务入口,实现各部门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拓展网上办事广度和深度,努力实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一次都不跑”,推动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拓展,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实现“全程网办”。

深化“减证便民”改革。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并证,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推行证明材料清单制度。推进“一证通办”“一照通办”“一表申请”,清理重复填写和重复提交。梳理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目录,大力推进减材料、减环节、优化流程。推出优化不动产登记、车辆检测等便民举措。拓展“容缺办”,进一步压减各类证明。

规范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进一步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积极培育中介服务市场,加快网上中介超市建设、运行和管理,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建立“中介机构信息数据库”。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信用监管,建立健全中介服务信用评价、资质动态、惩戒和及时清退机制。坚决整治红顶中介,放开准入,邀请省内外优质中介入驻参与竞争。有效解决中介服务环节多、耗时长、收费高及市场垄断问题。

专栏1开展“一业一证”改革

优化行业准入业务流程,将一个行业准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大幅压减审批环节和时限,简化审批手续,有效提升行政效能和办事效率,更大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上海、山东已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成都市高新区在四川省率先开展一业一证 改革。借鉴先进经验,选取若干行业实施一业一证改革,将一个行业所有审批事项集成到一张综合许可证。

第五章  完善政务服务体系

以人民需求为导向,以人民满意为目标,持续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全面推进“免证办”、集约化办事,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智慧化服务实现新的突破。

一、持续完善政务服务体系

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推广“免证办”服务、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网上办、掌上办”、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推进城乡政务服务均等化,“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政务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完善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全面落实省市统筹推进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部署,因地制宜高标准做好便民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助推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放管服”改革向基层延伸、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等。

加强政务服务阵地建设。按照国内一流标准推进市新政务中心建设,促进县(区)政务服务中心提档升级,依托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幸福宜宾”便民服务提升工程,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建设,解决基层政务服务阵地建设不平衡问题。完善《部门办事大厅运行管理办法》,加强部门办事大厅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窗口工作人员选派管理机制。

提升政务服务体系能级。规范阵地建设标准,以全国一流标准推进体系建设,先行先试树立全国标杆标准。市政务服务中心达到全省一流、全国示范水平。县(区)政务服务中心争创省一级标准。构建城市30分钟政务服务圈”、乡镇“1个小时政务服务圈”。镇村便民服务体系“三化”建设实现省、市、县(区)试点全覆盖,打造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便利化、专业化的政务服务环境。

专栏2市政务服务中心示范工程

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定位是全省排头兵,西部争一流。将市新政务服务中心打造为全国标杆。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便利化、专业化都是全国领先水平。主动适应数字政府智能化政务服务需求、双碳社会绿色节能需求、老年化社会适老服务需求,共同富裕社会人性化需求。打造政务服务宜宾示范模式,成为全国各地同行学习交流目的地。

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成改革,推动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落地推广,实现企业和群众端的“一件事一次办”,不断拓展“一件事一次办”服务范围,提升“一件事一次办”服务质量。加快“一件事”综合窗口改革,提供“一站式”服务,实现“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

二、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

整合完善基层政务服务资源,完善基层政务服务体系,补齐基层政务服务场所布局、数字化服务、线上线下融合短板,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从“能办”到“快办”“易办”“好办”转变,打通服务企业、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打造基层“一站式”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完善基层便民服务中心集中服务模式,推进站所职能进驻便民服务中心,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形成“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模式。推动基层建立充分授权的全科政务服务模式,由“单一窗口”向“全科窗口”转变。

专栏3便民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工程

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实施全市便民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工程。建立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代办点市级标准,实现全市所有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面积达到省二级以上标准;村(社区)全部建立便民服务代办点,实现城市30分钟、乡镇1个小时公服圈内政务可办、村级代办、就近能办。加强资金支持和标准指导,实现镇村便民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下沉。推进更多政务服务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下沉。需要上报流转的事项,由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代办或帮办,完善村(社区)代办服务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满足群众政务服务就近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办理需求。

提升基层政务服务专业水平。优化各级政务服务人员配置,建强基层便民服务队伍,注重全科社工的选拔、培训和管理,提高社工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加强基层政务服务队伍的培训和管理,推进职业化、专业化政务服务队伍建设,不断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提升基层政务服务专业化水平。

三、提升数字政务服务水平

推动数字政府建设。加快推进智慧政务建设,建设宜宾市智慧政务大厅,提供实体大厅PC脑、“天府通办”APP、自助服务终端、移动端等多种服务渠道。加强“天府通办”APP用管理平台建设,整合各级各类政务服务移动端接入“天府通办”,丰富“天府通办”移动服务矩阵。在政务大厅建24小时自助服务区,提供“不打烊”政务服务。

全面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外,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颁证送达等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加快推进系统对接,实现政务数据互联互通,实现“一次注册、多点互认、全网通行”,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将审批标准嵌入政务服务流程,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智能化审批,做到过程有效监管、结果全记录。加强“天府通办”宜宾分站点建设,提供更多高质量、高热度的便民服务应用,不断提升掌上办事便捷度。推动线上线下集成融合,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

推进政务数据开放共享。以整体性、系统性、智能化、标准化为导向,实现政务数据互联互通、共建共享、集约建设。打通信息壁垒,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持续完善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健全数据共建共享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孤立信息系统。建成人口、法人、地理空间等基础数据库,电子证照、电子证明、健康医疗、社会诚信等专题数据库。整合各层级各部门数据,推进数据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开发利用和共享,推动数据下沉使用。避免数据和业务“两张皮”,减少在不同系统中重复录入。动态更新政务数据资源,不断提升数据质量,建立数据反馈机制,保障数据全面、及时、准确。加强大数据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制定数据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依法加强隐私等信息保护,提高政务服务平台安全防护能力。做好数据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打造移动数智服务。适应移动互联网趋势,推进高频个人事项掌上办理,深化政务服务自助办。依托“天府通办”APP推进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政务服务网上办、快递送、零跑路,推动线下实体大厅与掌上办事大厅融合发展。优化界面设计,实现“一端进入,一看就懂,一点就通,一网通办”。增强语音智能识别搜索功能。加强掌上免证办理、一链集成办理、智能秒批服务等。推行APP事、移动支付等在水电气网等重点便民场景的应用。

四、推进政务服务异地办理

围绕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养老、居住、婚育等个人服务及企业生产经营高频事项,加快实现同城通办、省内通办和跨省通办,扩大“跨省通办”范围,建立清单管理制度和更新机制。运用网络政务服务平台,基本实现电子证照互通互认,实现更多政务服务异地办。全面推行全程代理免费代办服务,大力开展预约服务、上门服务、集中服务、延时服务。

推进省内通办。落实《四川省“省内通办”事项任务清单》。针对高频事项,通过“全程网办”“异地委托、本地代收”“异地授权、本地办理”“多地联办”等方式,方便群众异地办、线上办、就近办,切实解决群众异地办事“多地跑”“折返跑”问题。县级以上政务中心设立省内通办窗口。拓展“异地代收代办”。对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在不改变原有办理事权的基础上,通过“收受分离”模式,打破事项办理的属地化管理限制。实现异地收件、进行形式审查、身份核验,通过邮件寄递至业务属地部门完成办理,明确收件地和办理地的工作职责、业务流转程序等,确保收件、办理两地权责清晰、高效协同。进一步深化“异地受理、无差别办理”服务。

推进跨省通办。在全国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跨省通办”范围和深度,探索全国通办。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县级以上政务服务大厅设置“跨省通办”窗口、政务服务平台设置“跨省通办”专区,实现申请人“单点登录、全国漫游、无感切换”,由业务属地为申请人远程办理。着力打通业务链条和数据共享堵点,优化再造业务流程,强化业务协同,打破地域阻隔和部门壁垒,促进条块联通和上下联动。实现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地办”。加强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业务流程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优化“多地联办”流程,由一地受理申请、各地协同办理。积极推进西南五省通办,将宾打造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务服务区域中心。

五、建设一流政务便民热线

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畅通企业和群众反映问题建议渠道,促进有效利用政务资源、提高服务效率、加强监督考核,提高政府为企便民服务水平,推动为企为民排忧解难,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

归并优化政务热线。以一个号码12345”推动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优化,进一步畅通政府与企业和群众互动渠道。提供全天候人工服务。拓展受理渠道,建立互联网、视频、智能文本客服、智能语音及应答等渠道,满足企业和群众个性化、多样化需求。优化流程和资源配置,实现热线受理与后台办理服务紧密衔接,确保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得快、分得准、办得实。加12345民自助服务终端运行管理。

强化数据分析运用。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技术,对12345政务便民服务热线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实现智能化运行、分析和办理,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总客服”。完善热线办理机制,限时交办、强化督办、狠抓落实、及时反馈、严格奖惩,提升热线服务水平。强化数据分析运用,实现适时汇总统计、自动预警、应急响应等职能,为政务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加强全科服务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提高热线服务质效。

第六章  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确立“终身保姆、贴身管家、私人定制”服务理念,全力做好生活配套、政策配套、要素配套、服务配套,真正让每个企业家投资放心、创业顺心、生活舒心。让非公经济创新创造活力充分迸发,实现非公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梯度培育市场主体

深入实施公平竞争政策,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完善和落实帮扶政策,更大力度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小企业铺天盖地,大企业顶天立地,实现市场主体梯度分布,切实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政府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服务意识。

坚持做大做强非公主体。积极扶持开办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非公市场主体。实施民营企业雁阵培育。扎实推进“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提升小微主体规模效率。积极培育专注细分市场、聚焦主营业务、培育创新能力、高成长赛道的优质中小企业,形成专精特新、瞪羚、独角兽、制造业单项冠军等企业梯度成长体系。高度重视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促进小微主体、个体工商户适度集聚发展。建立实施优质中小企业成长帮扶机制,针对人才培养引进、科技研发、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数字化转型等方面进行扶持,引导非公主体的系统性思维、链条式发展。

引进培育龙头企业。持续强化招商引资,加快引进培育一批市场占有率高、品牌影响力大、产业带动性强的行业领军非公企业和总部企业,加大龙头企业、总部企业引进培育激励力度。支持龙头企业整合上下游开展产业链并购重组,快速做大企业规模。鼓励非公企业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参与“两新一重”项目建设。加强领军民营企业的上市培育和辅导,加快上市步伐。加强对平台经济等新兴领域的不正当竞争监管。

专栏4打造宜宾市非公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打造宜宾市非公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开展非公经济调查研究,掌握全市非公经济发展、营商环境现状和问题,评估政策落实情况,调查主体需求,为政府决策提供信息和建议。推进非公主体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为非公主体提供项目对接、信息服务、融资对接、知识产权、品牌建设、人才招聘、企业培训、合作交流、对外贸易等管理咨询服务。提供非公主体孵化服务,为非公主体提供创业辅导、融资服务、技术创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挂牌上市等服务。

二、提升创新创业能力

以创新创业为抓手,推进非公经济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实干兴邦、实业报国的良好社会氛围,坚持创新驱动战略。支持企业开展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加强创新载体建设。持续做大做强“双城”,加强政产学研协同合作,共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产业创新中心等,打造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立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链条,构建创新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

营造良好创新生态。健全激励政策体系。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运用税收优惠等普惠性政策激励企业研发创新,完善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鼓励非公企业独立或与有关方面联合承担各类科研项目,加快向非公企业开放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

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营造创新创业文化,加大对“双创”的支持力度,激发创新主体活力。举办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筛选高校院所质量较高、具备市场前景的专利成果在我市转移转化。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符合中小企业的金融产品,加大创新创业金融支持力度。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畅通市场化退出渠道,提高注销登记便利度,做好“僵尸企业”处置工作。

专栏5百千万头雁工程

充分发挥宜宾的战略机遇、科教优势、区位优势、开放优势等,强化招商引资引智,十四五期间,在全市引进培育100家行业领军型企业,1000家成长型企业和10000家新创小微企业。努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养一批标杆性和专精特新企业。

三、强化多维要素支撑

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强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扩大要素市场化配置范围,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畅通要素流动渠道,保障不同市场主体平等获取生产要素。健全市场化要素价格形成和传导机制,扩大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供给,着力降低要素成本。

保障非公主体平等获得资源要素。非公企业在土地使用、税费征收、融资贷款、用水用电用工等方面,与国有企业享受同等政策,做到信息平等、规则平等、机会平等。加快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加强市场主体用地保障。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保障投资项目要素需求。落实电力、天然气等价格市场化改革,对单位能耗达到先进水平的重大项目,优先保障用能指标和环境指标。产业发展资金加大对瞪羚、独角兽、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项目投资。推动构建数据高效利用机制,培育数据要素市场。

全面缓解非公主体融资难融资贵。拓宽非公经济融资渠道。发挥产业发展资金引导作用,完善机制吸引社会资本支持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加强资本与项目精准高效对接。推进全国财政深化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普惠金融体系建设,合理运用中小微企业贷款支持政策,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和户数“双增”,降低贷款利率和费用。积极发展供应链金融。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发挥四川长江民营经济融资担保公司效能,降低担保费率。

进一步推进减税降费。动态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建立健全投诉举报与查处机制,坚决纠正违规开征、多征、预征非税收入的行为。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问题。公布各类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加快纾困惠企政策应享尽享、快速兑现。

四、促进国际国内循环

非公经济发展要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以国内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推动宜宾非公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

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按照“强核、壮群、带圈”思路,聚力打造三江新区核心引擎,主动参与川南渝西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推进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在宜深度融合,带动川南地区、辐射渝西地区高质量发展。深入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发挥国家重大战略对宜宾市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积极融入国内大循环。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持续推动国内市场高效畅通和规模拓展、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进一步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完善统一的产权保护制度、市场准入制度、公平竞争制度、社会信用制度。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建设现代流通网络、完善市场信息交互渠道、推动交易平台优化升级。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清理废除妨碍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的规定做法。促进本地消费市场,引导非公企业适应需求结构变化和消费升级趋势,挖掘成渝大市场潜力,拓展“宜宾造”产品销售渠道,提升企业数字化营销能力,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宜宾造”产品力度。

大力开拓国际市场。紧扣“四川南向开放枢纽门户”定位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高水平打造四川自贸区协同改革先行区,依托国家综合保税区、国家临时开放口岸等扩大非公企业出口。积极发挥中欧班列作用,扩大“一带一路”沿线外贸,打造南亚、东南亚产业园,积极拓展南亚、东南亚经贸合作。降低外贸企业营商成本,规范口岸收费,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动国际物流畅通。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大力发展跨境电商、服务贸易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加强对外贸企业的信贷、保险等支持。推动发展海外仓。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循环和内外市场循环。

专栏6“宜宾造”营销渠道拓展工程

深入开展宜宾造·行天下” 营销渠道拓展工程,实施宜宾造产品优选计划,每年甄100优质产品,一品一策制定营销方案,强化品牌建设,打造更多知名品牌、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产品。举办宜宾造全国巡回宣介会、重点行业产需对接会;实现国内主要电商平台宜宾馆建设全覆盖。发展网红经济、开展直播订货会。帮助非公企业建立网站宣传和电商销售渠道。

五、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按照竞争中性原则,打造公平便捷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动力,纾解中小企业困难,稳定和增强企业信心及预期。加强非公主体主要负责人培养,提升企业专业化、规范化发展能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加强非公主体帮扶。围绕构建现代工业5+1”、现代农业“5+2”、现代服务业“5+1”现代产业体系,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大政策宣介力度,优化纾困惠企政策落地机制,运用信息技术从“人找政策”变为“政策找人”,推动惠企政策应享尽享、快速兑现。

专栏7民企上市培育工程

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的工作路径,构建较为完善的政策支撑体系,精选符合产业政策导向、竞争力较强、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进入宜宾市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按照金种子企业”“银种子企业分类培育,开辟金种子企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加快银种子企业进入上市辅导程序,推导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革,加大企业上市扶持力度,充分发挥产业基金孵化引导作用。2025年,力争新增民营上市公司4户以上,全市民营上市公司达到7户以上。

提高非公企业规范化运营水平。引导非公企业深化改革。支持有条件的非公企业加快建立治理结构合理、股东行为规范、运行高效灵活的现代企业制度,形成有效内部监督和风险防控机制。鼓励“小升规”企业进行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引导非公企业练好内功,提高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引导非公企业参与对口支援和社会帮扶,鼓励非公企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

提升非公企业竞争力。支持非公企业优化重组,聚焦主业加快转型升级,着力绿色安全发展;引导非公企业强化品牌意识,打造“宜宾造”系列优势品牌,提升动力电池、汽车、智能终端、轨道交通、林竹、中医药等产业“宜宾造”产品的竞争力。支持非公主体技术创新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积极发展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加快向价值链中高端提升。建立非公企业能力建设中心,为中小企业提供设备资源共享、接触前沿技术、展示自身产品和技术、开展企业家培训和联谊的公益性实体空间。

六、培育企业人才梯队

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规划引领,发挥优秀企业家示范带动作用,加强企业家教育培训,打造一支爱国敬业、诚信守法、创业创新、服务社会的非公企业家队伍。

加强企业家梯队建设。落实《四川省民营企业家梯队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20-2024 年)》,积极培育产业领袖、科技川商、创业杰青、卓越团队等,着力培育精英企业家、领军骨干企业家、新锐非公企业家,辐射带动大批创新创业者和非公企业经营人才。实施年轻一代非公企业家成长促进计划,帮助非公企业实现事业新老交接和有序传承。

加强企业家培养。实施企业家培育提升工程,大力培育企业家队伍,培育具有现代经营管理理念和国际视野的优秀企业家。运用培训班、课题研讨、知识讲座、考察学习、青年论坛等多种形式,对企业家开展系统化精准化高质量培训,着力培养企业家的经营管理能力。积极引导非公企业家有爱国情怀、勇于创新、诚信守法、承担社会责任、拓展国际视野。营造良好氛围和平台帮助非公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专栏8企业家培育提升工程

打造宜宾市非公企业能力建设中心,构建企业家学习、交流、专家答疑、企业家风采展示、企业家个性化咨询服务平台。成为宜宾企业家的技术扩散中心、信息中心、政策宣传中心和联谊活动中心。开展企业家培训。举办企业家高端出国培训、中青年企业家培训、民企二代接班人培训、专题培训、线上培训,培育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国内国际市场开拓能力、精通现代企业管理的企业家队伍。实施年轻一代非公企业家成长接班计划,建立创二代挂职培养机制,帮助非公企业实现新老交接和有序传承。

第七章  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现代化

巩固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规范化“示范交易中心”建设成果,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现代化,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增量、增质、增效。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效益和公平性,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实现公平公正、一流的交易秩序。

一、完善统一交易市场

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覆盖范围由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逐步扩大到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自然资源、资产股权、环境权等公共资源。建立交易目录清单,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扩大市场化交易范围。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接入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系统,做好系统衔接工作。遵照《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进入平台层级、交易流程、资格要求、评审办法、合同签订、履约验收及信息公开等交易规则。不断扩大公共资源交易范围,严格执行《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坚持应进必进,目录内的公共资源交易严格纳入平台交易,将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资源逐步纳入目录管理。

营造公平交易环境。严格落实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尊重和保护市场主体平等地位,坚决杜绝不合理限制条款,打破地方和行业保护,消除隐形壁垒,继续扩大市场准入,营造各类所有制主体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府采购向中小微企业倾斜。完善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制度体系,明确交易组织、交易流程、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形成机制、标准(示范)文本、专家管理、投诉举报处理等,保障交易依法、公开、公平、公正。

加快区域统一市场建设。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加强区域特别是川渝公共资源交易合作,探索公共资源交易区域统一市场发展工作机制,推进市场主体、评审专家、数字证书、交易信息、信用信息等在区域内信息共享互认,推动区域统一市场建设。打造全国一流、跨行政辖区的区域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二、提升交易服务能力

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示范交易中心建设,全力推进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完善交易制度规则、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促进平台互联互通和信息充分共享。进一步精简办事流程,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从依托有形场所向以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着力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

提升数字化交易水平。加快“互联网+”“数字赋能”建设,升级完善“一网三平台”,大力提升数字化、智慧化交易水平,实现交易全程“零见面”“零跑动”“零干预”。加强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应用,建设高效安全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础设施,推动平台系统互联互通、实时交互。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优化电子化交易规则、流程、招标(采购)标准(示范)文本、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推进“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等系统应用。推行政府采购项目在线谈判(磋商)、在线报价。探索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应用,应用交易标识码、项目代码、信用代码,实现“一码交易、一码管理”。实CA数字证书、手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在线办理、平台互认。

提升交易服务能力。提升完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整合共享公共资源交易全领域数据。持续优化平台服务,实现网上预约、“一表申请”“一网通办”等网上办理措施,确需现场办理的,实行窗口集中、简化流程、限时办结。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规范化、智慧化建设。统一场所设施、数据规范和服务标准,不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抽取等服务,切实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创新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推行电子保证保函,探索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与融资、贷款、保险等金融服务联动。提升政府采购专业化服务水平。

保障交易透明安全。推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息公开常态化、标准化,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一网公开、一站查询”,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公开透明。完善公共资源交易政府信息公开标准目录,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依据、时限等,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全领域、全过程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安全防护,全面构建公共资源交易安全防护体系,不断完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保障措施,增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安全防护能力,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全。

三、构建智慧监管体系

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机制,实行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信息公开,大力推进部门协同监管、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确保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到位。

强化协同监管。加强行业监管部门和综合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推动跨行业、跨区域执法协作,畅通横向协同渠道,增强纵向联动合力。健全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和监察、公安、司法、审计、税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部门(单位)协作配合机制,实现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制止(接收)、记录、移送(转交)、调查、处理、曝光、反馈”为主要流程的闭环监督,实现部门协同执法、案件限时办结、结果主动反馈。

创新智慧监管。强化电子化监督手段的运用,依托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实施全流程实时监控,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在线监测、在线监管。实现市场主体、中介机构和交易过程信息全面记录、实时交互,达到交易信息来源可溯、去向可查、监督留痕、责任可究。对公共资源交易数据进行监测、对比、分析,对异常交易数据、信息进行自动预警,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准确性,实现智慧监管。

加强信用监管。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信息归集、互认、共享,依法依规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将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作为交易准入、资质资格审核的重要依据,依法限制或禁止有违法违规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的市场主体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对守信主体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给予评标加分奖励。探索建立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规范信用修复,保障信用重塑。依法公开公示交易信息,接受市场主体、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各方的监督。促进交易数据资源有效利用,为政府决策和行政监督提供信息数据支撑。

专栏9公共资源交易智慧化示范工程

宜宾全域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智慧化示范。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促进平台各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建设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完善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平台互认,实现一处登记,全平台通用。完善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在线智慧监管平台功能,推进全程网办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建立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分析系统,提高数据治理能力,为宏观调控、公共服务、市场监管提供数据支撑。

第八章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坚持营商环境先行,对标国际、国内一流水平,大力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将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头号工程”。建设西部营商环境示范先行区,打造中国西部投资首选地。不断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规范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实施市场主体营商环境满意度评价,推动全市营商环境大提升。

专栏10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工程

对标长三角、粤港澳地区,对表四川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围绕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纳税、跨境贸易、执行合同、获得信贷、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获得用水用气、劳动力市场监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务服务、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市场监管、包容普惠创新、民营经19个指标。领导小组强化顶层设计,事项分解明确到部门到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示范,补齐硬环境短板,到2025年,全市营商环境实现全省前列、全国一流水平。

一、完善基础设施环境

完善基础设施,降低交易成本,促进投资建设。全面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加快建成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打通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加快构建水运枢纽、航空枢纽、物流枢纽,高标准规划建设现代化铁公、水空结合物流园区。加快建成高品质生活宜居地。

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加快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在水、电、气、热、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方面增加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市场主体经营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加强和规范政务服务场所建设,统一政务服务综合性场所名称和配置,规范政务服务窗口设置,设置帮办代办窗口,完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服务设施,设置“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窗口,便捷异地办事服务,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提供兜底服务,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疑难事项和复杂问题。

降低市场主体经营成本。明确水、电、气、热、通信、有线电视等接入标准,简化接入审批流程,公开服务内容、资费标准等信息,加快推进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全程网办,规范收费行为。优化办电服务,深化低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优化宽带接入和安装服务。推进“互联网+高效物流”,完善物流基础设施,降低物流成本。

二、完善公平竞争环境

坚持公平竞争,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保障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通过市场竞争实现企业优胜劣汰和资源优化配置。推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推动政策一体化、市场监管一体化,实施所有制中性、竞争中性、非禁即入原则,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确保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进一步放开非公企业市场准入,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系统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推动重点领域改革先行先试,重点加快在电力、电信、石油、天然气等重点领域向民营资本开放。推动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乡村振兴、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规范治理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加强企业权益保护

依法保护非公企业财产权、创新权益、自主经营权,保护经营主体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积极营造依法保护非公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良好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重点治理司法不公、政府不守信践诺、部门不依法行政、干扰企业公平竞争、损害知识产权等突出问题,高效解决非公企业全生命周期中的困难诉求。

健全非公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机制。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采取强制措施,严格规范涉案财物处置程序。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其他涉案财产与合法财产,严格区分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严格区分涉案人员个人财产与家庭成员财产。健全执法司法对非公企业的平等保护机制,提高司法审判和执行效率,防止因诉讼拖延影响企业生产经营。保护非公企业和企业家在协助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时的人身和财产合法权益。依法保护非公企业创新权益,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查处快速反应机制,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依法保护企业自主经营权和履约权,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非公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完善非公主体紧急事态应对机制,实行重大涉企案件会商机制,加大司法救助、商事纠纷调解力度,持续开展“万所联万会”活动,健全商会调解与诉讼程序有机衔接机制。持续甄别纠正侵犯非公企业和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的冤错案件。

加强非公企业维权工作。建设“三端一线一平台”强化非公企业诉求反映、法律法规宣传、以案释法等服务。畅通服务热线,集成搭建全市非公企业诉求受(处)理平台,及时受理非公企业维权投诉。按照“统一受理、分类处理、因情施策、限时办结”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流程,构建渠道畅通、处置迅速、优质高效的非公企业诉求服务体系。加强维权保障,强化维权机构及队伍建设。推进诉求处理“三化”建设,落实《四川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宜宾市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办法》,进一步规范涉企诉求办理,推进诉求处理程序明细化、文书标准化、督办协调常态化。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面向中小企业组建法律服务顾问团,提供法律培训和咨询服务,提高企业合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完善维权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定期会商、信息共享,加强协作配合。探索非公企业多元化权益保护机制,建立商事纠纷专业调解机制,深化诉讼服务中心纠纷调解机制,探索川渝非公企业联合维权机制。

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落到实处,建立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完善涉企政策制定和执行机制,创新非公企业服务模式,建立政府诚信履约机制,支持和引导非公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克服困难、创新发展,并纳入干部考核考察范围。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领导干部坦荡真诚同非公企业亲近交往,在非公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时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真心实意支持非公经济发展,关心非公企业家成长。同非公企业家保持清白关系,守住底线、把好分寸。

完善政企沟通机制。深入开展“双千”活动,健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联系服务非公企业的制度,及时倾听和回应市场主体的合理建议与诉求。畅通企业家表达意见诉求的通道,健全涉企政策听取企业家意见制度。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人民团体在畅通非公企业与政府沟通等方面发挥建设性作用。打造有利于非公经济发展的尊商重商亲商氛围。

专栏11十百千维权护航工程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保护非公企业和企业经营者的权益,努力营造亲商、护商、安商、兴商的营商环境,在市级层面办10件有一定影响的涉民企积案旧案,县()级层面办结100件涉民企积案旧案,全市办理1000涉民企、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权益案件, 切实为非公市场主体保驾护航。

五、加强诚信社会建设

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营造诚信社会环境。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弘扬诚信文化,持续提升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政府带头守信践诺,健全政务诚信长效机制,治理政府失信行为,杜绝“新官不理旧账”。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

完善信用监管体系。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披露制度,实施信用红黑榜发布制度。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突出协同联动治理和失信联合惩戒,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规范信用修复机制。引导非公企业守信经营,防范信用风险。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化管理,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诚信建设和行业自律。

第九章保障措施

加强规划实施保障,最大程度激发全社会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广泛共识,推动全市加快本规划实施的强大合力,确保“十四五”规划的目标和战略任务顺利完成,遵循以下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强化经费、人员、场地、信息化保障。明确四级政务服务责任体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地区政务服务工作负主要责任,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细化任务分工,推动解决有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改革任务尽快落地见效。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政务服务具体工作,接受上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指导和监督。加强党对非公经济工作的领导,加强非公经济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让党旗在非公企业高高飘扬。加强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部门党的建设,把党的领导贯穿规划实施全过程,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合力,确保规划实施有力。

二、加强法治保障

建设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四川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等规定,严格执行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发展相关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发挥法治引领和保障作用。严格依法执法、依法行政、依法改革,依法加强非公企业、非公企业家权益保护,依法推进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改革和发展。

三、强化人才保障

加强人才引进。支持非公企业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着力引进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培育集聚一批具备国际一流水平的科技领军人才和项目创新团队。推动市场化招才引智,加快建立职业经理人等高端人才市场。加强人才培养。深化产教融合,实施新时代工匠培育工程,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面向非公企业职工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工作,吸引农民工返宜创业就业。大力培养新时代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专业人才。留住优秀人才。系统清理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职称评定、奖项申报、福利保障等规定,畅通非公企业与国有企业之间的人才交流。引导企业建设和谐劳动关系,加大人才公寓和生活设施建设。加强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部门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

四、强化政策落实

强化政策落地落实见效。全面落实国家、四川省、宜宾市支持“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优化营商环境、非公经济的政策措施。涉企政策制定须充分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并为市场主体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期。确保各项纾困惠企政策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探索建立惠企政策兑现窗口。加强资源保障,加大政策配套资金支持力度,加大非公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力度,对“放管服”改革、市场主体培育和产业转型给予积极支持。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促进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应对疫情和供给链冲击。建立政策实施评估机制。评估政策实施效果,完善涉企政策调整程序,完善政策实施机制,提供“政策找人”服务,政策调整要为企业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时间,提高企业运用政策的能力。

五、推进示范引领

加强政务服务示范引领。强化宜宾政务服务、政务服务热线、公共资源交易全国示范,进一步争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加强非公经济示范引领。争创国家民营经济示范城市,打造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先行先试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建设,推进县域民营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加强典型先进示范引领。评选表扬优秀非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时代标兵,宣传一批励志奋斗、业绩显著、奉献社会的卓越非公企业家,推出一批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发展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专栏12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市、区)工程

贯彻省委开展县域民营经济发展试点的要求,宜宾市主动培23个县域民营经济发展示范县(市、区),优化县域非公经济发展环境,优先着力解决非公企业投资项目土地、人才、创新等要素问题,加快补齐制约非公经济发展的短板,争创全国百强县(市、区)。

六、加强评估督导

加强评估诊断。评估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工作落实和整体推进情况,纳入政府督查和绩效考核。将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相关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体系。对非公经济发展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对国家、省、市最新的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政策调整进行评估和清理。健全非公经济统计调查制度,建立健全非公经济统计监测、分析和预警机制,评估非公企业维权动态。加强本规划实施评估。加强督导促进。完善窗口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对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工作、规划执行进行督导,促进各项工作沿着正确方向稳步推进。

七、营造舆论氛围

加强舆论宣传。宣传引导“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对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重要性。宣传“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以及非公经济取得的成绩,主动讲好非公企业和企业家故事,宣传非公经济先进事迹,宣扬创新创业文化。加强引导。加强行为引导。引导社会公众共建共享优良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引导非公主体实现规范健康发展,弘扬企业家精神,引导全社会创新创业热潮。

八、加强安全保障

强化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安全保障系统建设,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分级做好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营和网络数据安全保障工作,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一致性的安全防护体系,不断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风险防控能力。加强政务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护,强化政务服务和数据共享利用中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保护,确保政务网络和数据安全。